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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葛利律师在线咨询网 2010-07-13 00:11:32 作者:SystemMas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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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、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; (2)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、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; (3)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、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; (4)旅客、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费。承运人未按照通常的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,旅客、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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